記者王勗/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在選舉投票當天及前幾天,先後在大內、下營、龍崎、白河等地查獲四件里長候選人與樁腳現金買票案,經檢方偵訊後,收押大內、下營兩名樁腳,其餘樁腳、選民或交保或請回。 檢察官黃齡慧偵辦大內區某里長候選人賄選民案,廿二日分別傳喚、拘提七人到案,扣押現金八千元。據調查,里長候選人的樁腳及其楊姓朋友以每票兩千元向選民買票,交付選民兩千元到六千元不等之賄款。檢方認定候選人、樁腳及楊姓友人犯罪嫌疑重大,除了聲押樁腳獲准,另二人交保,其餘選民均請回。 檢察官洪欣昇、王宇承偵辦下營區一柳姓民眾以現金為某里長候選人賄選,警方於廿三日搜索四處、傳喚七人、扣押現金二萬二千元及名冊等物。柳嫌以每票一千元向選民買票,檢方扣押部分選民繳回之賄款一萬二千元,合併前搜索之現金共扣押現金三萬四千元,檢方認柳嫌犯嫌重大、有串證之虞,向法院聲押獲准。 檢察官陳竹君、王聖豪、吳梓榕偵辦龍崎區某里長候選人賄選案,發現該候選人以一票三千元買票,檢方於廿三日傳喚七人,並對候選人聲請羈押禁見,經法院裁定卅萬元具保。另兩人也以十萬元交保,其餘四人在訊後均請回。 另檢察官蔡明達接獲線報稱,白河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二千元現金買票,廿四日選舉當日,檢方傳喚涉案樁腳及選民共四人到案,並查扣現金六萬八千元,檢方認樁腳犯嫌重大、但無羈押必要,以兩萬元交保,其餘選民均請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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